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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涉嫌“靠案吃案”,致当事人损失56万元

2024-06-04|来源:三农融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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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判决能否得到兑现,最终要看法院的执行力。执行法官手握执行权,其若利用执行机制的缺陷攫取非法利益,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将无法兑现。执行腐败的背后,充满了机关算尽的机巧和匪夷所思的圈套。

  “靠案吃案”,是执行法官的另类发财之路。只是某些执行法官吃相难看,连一块遮羞布都不要,从计算生效判决利息这种常识性问题下手。法官是站在法治河流源头的神,而失节堕落者却将法律当成了敛财工具。其“靠案吃案”手段之恶劣,无异于在河流源头撒下剧毒,严重破坏临沂市两级法院的政治生态。

  今天咱们就以案为鉴,看看临沂市河东区法院与临沂市中级法院的执行法官,是如何沆瀣一气、手拿法律武器、“靠案吃案”,通过任性解读法律和生效判决、滥用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定权,将申请执行人的567185.30元化为乌有的。

  生效判决无任何错误,执行员故意少算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河东区法院自2010年起至2020年6月(历时十余年),所有裁判文书(全部审判人员)均采用利息计算“至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表述。

  对未按生效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河东区法院执行局所有执行员,均从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届满后,依照法释(2009)6号和法释(2014)8号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简而言之,该院十余年来作出的数万份生效判决,其利息表述与孙先生案生效判决利息表述完全一致。该院数万份生效判决均依法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唯独孙先生案不予计算。

  2023年4月14日,张局长在其办公室会见孙先生。张局长称:计算利息是执行员最基本工作,孙先生的案子并不复杂,隋某不应当算错利息,其和朱某认为履行之日届满后应当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隋某对其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张局长表示:其对该院执行局鱼龙混杂(词义是形容好人坏人混在一起)、阳奉阴违等现象深感无奈。不排除孙先生向山东高院投诉刘某副局长消极执行,刘某对此怀恨在心,指使隋某故意通过算错利息打击报复孙先生。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依据和方法

  第一段:2011年3月19日至2014年7月31日,依照(法释〔2009〕6号)规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根据《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153条规定,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基数包括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本金、利息和评估费等,其中利息,结合《广州中院利息计算规定》,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的利息。

  第二段:2014年8月1日至2019年3月19日。依照(法释(2014)8号),自2014年8月1日起,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22.9635%计算。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则以尚未清偿的债务本金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

  河东区法院隋某、刘某,临沂市中级法院王某在计算2014年8月1日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时,将本金418843.59元作为计算基数,未将2008年11月19日至2011年3月18日履行期间内的利息260507.99元纳入计算基数,导致第一段利息少算115401.08元。自2014年8月1日起,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22.9635%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导致第二段利息少算451784.22元,总计少算567185.30元。

  督促法院纠错,并对相关人员追责

  上述执行员常年从事执行工作,应知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的规定。案件侦办机关应核查上述执行员历年执结的债权纠纷案件,若其所有案件均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则涉嫌过失犯罪,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上述执行员若历年执结的债权纠纷案件,均依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唯独对孙先生一案不予计算,则涉嫌故意犯罪,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刘某、王某滥用执行裁定权,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侵害民事审判活动公正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枉法裁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江西高院原副院长郭某撰文指出,“执行机构人员占法院的十分之一,违法违纪人数却长期保持五分之一的比例”。法院执行与财产直接打交道,而且执行的强度大小与当事人的利益直接相关,所以执行环节成了腐败重灾区。执行腐败,多是窝案,这是其区别于其他腐败的一大特点,也是执行法官突然间不会计算利息,摇身变成“法盲”的根源。

  一位法官违纪违法被查,整个法院在编人员均拿不到三万元“廉洁奖”,“廉洁奖”现已经异化为枉法裁判者的“护身符”。临沂市法院领导在发现司法腐败行为后,第一反应是包庇和掩饰,甚至举全院之力帮其蒙混过关。违纪违法的法官缺乏有效监督,更加肆无忌惮的以案谋私和枉法裁判。

  司法腐败是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危害最大的腐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此,建议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督办该案,责令临沂中院启动执行监督纠错程序,并依法惩戒相关违反执行职责人员。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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