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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北京万合法律指导再审案件又一次胜诉

2022-05-20|来源:万合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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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刘虎拟购买了一辆中型客车,从事客运业务,找到广平一家二手车门市,经其介绍,从广平县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金龙牌中型客车,经中介手将5万元交给文化传媒公司,文化传媒公司将车辆交给原告,后原告陆续向文化传媒公司交付了15万余元,尚欠文化传媒公司5万元。

  2019年6月14日凌晨,在原告家门口停放的涉案车辆突然丢失,原告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告知原告,该车被某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将车辆开走,因该车辆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车辆,车辆所有人为某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车辆,只是租赁车辆登记在河北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下,涉案车辆伴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某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该案为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更多资讯案例请点击万合法律网https://www.whflw.com/

  原告刘虎于2021年1月8日,聘请河北某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以返还原物纠纷为由,向某法院了提起诉讼。该案经开庭审理,某法院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为刘虎未对融资租赁物是否进行登记和咨询义务,进而驳回了刘虎的起诉。

  刘虎接到法院裁定后,心里非常难受,自认倒霉进放弃了上诉。

  刘虎与朋友一起聚餐时,听到北京万合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法务团队理论水平高,综合素质强,对疑难案件处理具有丰富的经验,心里非常激动,仿佛看到了一丝亮光。

  第二天一早,就开车来到北京万合法律公司邯郸分公司,接待人员听完起介绍后,认真进行了登记,并将所有材料留下,并告知三天后与其联系。

  万合法务团队对其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判,最后认为某法院出具的裁定明显违法,因该裁定已超过上诉期,随建议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刘虎听取了万合法务团队的建议,委托邯郸市天平法律所张保平代理该案,向邯郸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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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刘虎送达了民事裁定书,中级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刘虎的再审申请符合《民诉法》第207条6款(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依照《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二条和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刘虎拿到胜诉裁定书后,眼含泪水,看到身边一大片盛开的月季花,仿佛又看到幸福生活的希望。他用激动的手,用微信发了一段话:是天平法律所法律工作者们的大力帮助,才使我们全家有了生存下去的希望;感谢北京万合法务团队,使我看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更感谢邯郸市中级法院有良知的法官,更是看到党和政府对我们基层群众的关怀,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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