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中国长安网

万合法律网
Wanhe Legal Network Platform

公告栏

外交部发言人就中方就管控仁爱礁局势同菲方达成临时性安排答记者问

2024-07-22|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 
  • 二维码

|字体:

2024
07/22
167次
来源:
新华网

手机查看
二维码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22日就中方就管控仁爱礁局势同菲方达成临时性安排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中菲是否就管控仁爱礁局势达成谅解?

  发言人首先强调,仁爱礁是中国南沙群岛的一部分,中国对包括仁爱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对于如何处理当前的仁爱礁局势,中方已公开宣布三点原则立场:

  第一,菲律宾派“军舰”在仁爱礁长期“坐滩”侵犯中国主权,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特别是第五条关于不在无人岛礁采取居住行为的规定。中方仍要求菲方拖走该舰,恢复仁爱礁无人无设施的原状。

  第二,在菲拖走“坐滩”军舰之前,如菲需要对该舰居住人员提供生活物资补给,中方愿从人道主义出发,在事先向中方通报,并经现场核查后,允许菲方实施运补,中方将全过程予以监控。

  第三,如果菲方运送大量建材上舰,试图建设固定设施和永久哨所,中方绝不接受,将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拦阻,以维护中国主权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严肃性。

  发言人表示,基于以上三点原则立场,中方近来持续同菲方就管控仁爱礁局势进行磋商,并于日前就运补人道主义生活物资达成临时性安排。双方同意共同管控海上分歧,推动南海局势降温。

【责任编辑:钱中兵】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常用链接

万合法律网综合赋能平台-全国法律信息直通交互平台-中国法制资讯权威门户网站-24小时发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京ICP备2021035797号-1 公安部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602104177号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4029号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编号:ISC2022090188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4FWEK2F

官方网址:https://www.whflw.com

电话(传真):010 - 53685798 / 监督电话:15811032228

本站投稿邮箱:wanheflw@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

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万合法律网微博

  • 关注万合法律网
  • 本站兼容IE6及以下版本浏览器,建议您采用1920x1080及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 Copyright © 2024 万合法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