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江西崇仁,骄阳似火,连空气都热烘烘的。
廖女士等3人拿着一个红袋子来到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占法官,我们到法院了。”廖女士熟练地拨通了该院法官占乔的电话。
接到电话后的占乔像往常一样,急匆匆地跑来接待廖女士等人。
“占法官,我们这次是来告诉您,退还给我们78名学生家长的托育课时费全部到账了,受大家委托,我们带了锦旗向您表示感谢!”廖女士一边说着,一边从红袋子里拿出锦旗打开。
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初秋,锦旗显得越发鲜红。
78名学生家长退费无果
今年1月,廖女士为了让女儿上托育班,向当地某托育公司支付了7个月的托育费9592元。女儿上了5周托育班后,某托育公司通知,因其与崇仁县某公司合并办校,要其女儿转到该公司开办的学校上课。一周课后,某托育公司又以各种理由要求学生暂停上课。
今年4月,觉得蹊跷的廖女士和几名家长决定前往某托育公司了解情况。来到某托育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大门紧闭,里面的教具等均已搬空。廖女士立即联系女儿的老师,答复说,某托育公司的负责人已不知去向,公司还欠了她们好几个月的工资没付。
为了要回托育课时费,廖女士组建了一个家长维权群。像廖女士一样,交了费用但小孩未予托育的家长陆续加入了群中。“我们进行了统计,托育班共有78名孩子,每名孩子剩余的托育课时费为几千元到一万元不等,总金额达55.6万元。”廖女士告诉记者。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一些家长经打听后得知,某托育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及股东已于2023年12月将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梁某,并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廖女士等人多次拨打徐某、梁某电话,但都无人接听。此后,廖女士等人先后前往公安、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投诉维权,均因徐某、梁某未予露面,事情一直未能解决。
诉前调解陷入僵局
今年5月初,廖女士等32名学生家长来到崇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要求徐某、梁某、崇仁县某公司退还他们剩余的托育课时费。
虽然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明确,但因涉及人数较多,再加上某托育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让部分家长情绪激动,工作人员遂将相关情况向该院党组汇报。崇仁法院党组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后,安排法官占乔对该系列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太过分了,公司骗我们家长的钱。”
“这种骗钱的人就应该严惩!”
占乔还没到诉讼服务中心,家长们的怨言就传了过来。看见立案服务窗口被一群家长围得水泄不通,占乔一边安排书记员找好一间合适的调解室,一边挤到人群里找到廖女士,要求她带大家到调解室了解情况。
在调解室,家长们依次说了自己的诉请。“我当初一次性交了1年的托育费,结果孩子一节课都没上,想找人退费又找不到,太气人了!”武女士气愤地大声说道。
“托育费交了,孩子上不了学,我们家长急呀,希望法院能帮我们处理好这事!”廖女士叹了口气对占乔说。
占乔认真记录每位家长的意见,仔细查看《托育服务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联系上某托育公司,了解清楚公司情况,是纠纷化解的关键。我们来想办法,有消息我们会给大家反馈的。”占乔直指问题的关键点,以平复家长们焦急的心理。
家长们离开法院后,占乔就想方设法联系某托育公司的梁某、徐某,最终打通了梁某电话。
电话这头,占乔讲事理、析法理、说情理,多次做梁某的工作。电话那头,经多次做工作后的梁某表示愿意与家长进行诉前调解,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与占乔对接诉前调解工作。
但是,徐某却一直未能联系上。“按照徐某常住地址和手机号发送传票,传唤徐某来法院。”占乔跟书记员说道,他想用这种方法联系上徐某。
没多久,正在准备诉前调解具体事务的占乔接到了梁某指派的工作人员电话:“公司账上没有钱,诉前调解无法进行。”
得知该消息后,占乔一惊,立即联系梁某核实。“这些债务都是我接手之前的,徐某给我的15万元股权转让费,我都退给家长了,公司现在确实没钱了,我也没办法。”梁某向占乔解释道,并拒绝与占乔再进行联系。
诉前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传票签收让调解有了转机
家长们每天都焦急地询问占乔纠纷解决情况,而梁某拒绝进行诉前调解,徐某又无法联系上,此时的占乔急切地想寻找到纠纷化解的突破口。
“叮……”
清脆的短信声音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还在办公室加班的占乔翻看短信后得知,发送给徐某的传票已查收,这让占乔精神一振,立即拨打徐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一次在与同事聊天时,占乔得知同事有徐某妻子的电话后,便立即与徐某妻子联系。
“有问题就要解决,徐某这样躲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希望他能和我们法院沟通相关情况。”
在占乔的耐心劝说下,徐某妻子向徐某转达了占乔的意见。
签收传票后的徐某通过其聘请的律师,向占乔表达了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的意见,占乔抓住机会,通过徐某的律师联系上了徐某。
“虽然你现在不是法人了,但家长们的培训费是直接打到你个人的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无论你是否转让股权,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转让后,你依然在帮助公司运营,先后帮忙收取了10万余元学费。”
“作为商人,最重要的就是讲诚信,该承担的债务就一定要承担。”
占乔一句句语重心长、入情入理的话语,既告知了徐某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指出了诉前调解是化解该纠纷的最优方案。今年6月,经反复做工作后,徐某同意与家长们进行诉前调解,达成了分批退回剩余托育课时费的协议。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事件频发,凸显了加强行业监管的紧迫性。占乔表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账户的监管,加大对经营行为的监督,杜绝乱收费、收取培训费用后“跑路”等情况的发生。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教育培训服务的提供者,应加强日常办学和内部管理,切勿贪图利益、违法经营。此外,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认真审查相关资质,实地了解教学场地,仔细审核相关合同内容,切勿贸然交款,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