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在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公正高效化解了纠纷,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2019年,博采公司与海恒公司签订了两份租赁合同,约定博采公司租赁海恒公司面积2700平方米的厂房及二楼厨房活动室等六间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因博采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海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2022年10月,黄冈中院认定,海恒公司“一房两租”构成根本违约,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博采公司恢复原状,并支付下欠水电费。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24年,博采公司再次就案涉纠纷诉至黄梅法院,要求海恒公司退还房屋押金,并支付自行处置博采公司留置在厂房中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面对这一复杂的经济纠纷,黄梅法院高度重视,并将案件分流至民一庭负责审理。承办法官在详细审阅案卷后,认为房屋押金应予退还,考虑到双方并未就博采公司留置在厂房中的原材料、生产设备进行价值鉴定,博采公司的经济损失无法认定,遂引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博采公司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占据了厂房很大位置,当初让他们尽快搬走处理,他们置之不理,现在又来主张赔偿。”
“我们公司和海恒公司间的纠纷持续了这么多年,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有损失,该出的钱我们都出了,现在我们的设备和原材料被海恒公司处置了,他们应该进行赔偿!”
调解过程中,双方企业都向承办法官倒起了苦水。抓住双方都想尽快案结事了、为两家企业间“恩恩怨怨”彻底做个了断的心理,承办法官引导双方企业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并结合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分析案件在调解、判决阶段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法律后果,降低双方心理预期。
在充分考虑到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被告企业的履行能力后,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和长远发展角度出发,耐心向双方阐明利弊,不断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思考与协商。
通过多轮沟通,双方企业逐渐从对立走向合作,从争执走向共识,最终将博采公司的经济损失认定为45万元,并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书中明确了租金和经济损失支付的具体方式与时间节点,既减轻了海恒公司的资金压力,又保障了博采公司的合法权益。双方企业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一场持续多年的纷争终于尘埃落定。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黄梅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黄梅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调解“实质化解争议,案结事了人和”的优势,切实推进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司法服务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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