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二人四年多驾车在全国十余个省市区恶意制造交通事故240余次,骗取车辆保险理赔款100余万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车辆“碰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陈某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被告人陈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二被告人共同退赔违法所得。
陈某林、陈某祥父子二人从事废钢回收生意,经常开车运输钢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陈某祥发现碰撞变道车辆能够从车险理赔中赚取“差价”,这让他起了歪心思。拿到理赔款后,车辆可以简单维修或者不维修,之后再去和其他车碰撞,反复索赔,陈某祥与父亲陈某林合计了这个“发财高招”。自此,二人驾驶奔驰、宝马等轿车到十字路口等交通复杂路段,遇到变道车辆后,故意加速或不减速避让,造成车辆轻微剐蹭事故,再通过走轻微事故快速理赔程序、与车主协商等方式获取赔偿金,以此获取钱财。事故发生后,不少车主怀疑遭遇“碰瓷”,但因种种原因选择了沉默,这让陈氏父子更加大胆。
2023年6月15日,陈氏父子驾车行驶至河北、山东、江苏境内,一天内发生4起交通事故,骗取车险理赔金额共计1.7万余元。陈氏父子的行径触发了保险理赔平台预警。2023年7月,温州某保险公司怀疑二人故意骗保而拒绝支付3万余元理赔款并报警。
经查,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祥、陈某林二人结伙驾驶奔驰、宝马等轿车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川等全国十余个省市区行驶,遇道路前方车辆变道之际,故意加速或不减速避让,先后制造交通事故240余次,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在240余起事故中,驾驶员显示为陈某祥的共210余起,驾驶员显示为陈某林的共30余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祥、陈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林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予以减轻处罚;陈某祥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但二被告人采用驾车在公共道路上“碰瓷”制造交通事故的手段实施诈骗,并在全国多个省市流窜作案,社会危害性大,应予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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