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来源:本站|
近日,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堡张村村民张xx向媒体实名爆料,直指该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村支书张xx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虚报维修费用、侵占集体资金,且其2025年10月向邯山区纪委提交的实名举报,时隔两月仍未收到任何调查进展反馈,引发社会关注。
亲属毁集体资产未追责 千元维修费现“21倍虚高”
据张成尧回忆,事件始于2022年的一起集体资产损毁事件。当年,张月彬的表姐夫张东红驾驶钩机,故意挖断了村委会为保障村民农业生产铺设的公共浇地管道。“这管道是全村种地浇水的关键,被他故意毁坏后,不少农田都没法灌溉。”张成尧说,村民发现后立即报警,张东红被辖区派出所依法带走调查,但令人意外的是,张月彬随后指使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派出所将其领回,既未对张东红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追责处理,也未要求其承担管道修复费用。
管道被毁坏后,村委会启动维修工作。张成尧表示,此次维修仅需简单接驳管道、更换少量配件,参与维修的村民及第三方维修人员均能证实,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用不超过150元。但令村民们愤怒的是,村委会后续以该维修项目名义报账时,金额却高达3150元,虚报金额足足有3000元,虚报比例达21倍。
“张月彬作为村支书和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手握村集体财务的审核、审批权,这么明显的虚高账目,他不可能不知道。”张成尧认为,张月彬明知维修费用虚报,却仍予以批准报账,客观上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套取集体资金,该行为已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
实名举报两月无回音 违反纪检举报回复规定
为维护村集体利益,张成尧收集了维修人员证言、村民联名证明、财务报账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并于2025年10月正式向邯山区纪委提交实名举报材料,明确提出两项诉求:一是依法追究张月彬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二是撤销张月彬不称职的村支书职务。
然而,令张成尧失望的是,自举报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他既未收到邯山区纪委的书面受理通知,也未接到任何关于案件调查进展的口头告知。“我每次打电话咨询,对方要么说‘再等等’,要么说‘正在处理’,始终没有明确答复。”张成尧无奈地说。
记者查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得知,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对检举控告问题作出处理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实名举报人。即便案件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期限,也应及时向举报人说明情况。显然,邯山区纪委此次对该举报的处理已超出常规回复时限。
村民将依法维权 网友呼吁彻查基层“微腐败基层干部的权力是村民给的,本该为村民服务,可他却利用职权为亲属充当‘保护伞’,还虚报账目侵占集体资金,这样的干部根本不配当村支书。”张成尧表示,若近期仍未收到邯山区纪委的明确答复,他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请书面督促,或通过“区号+12388”纪检监察举报热线进行跨级举报,坚决维护村集体和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留言表示,基层“微腐败”直接损害村民切身利益,破坏乡村治理秩序,必须严肃查处。“150元报成3150元,胆子太大了,背后可能还存在更多类似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一查到底,还村民一个公道。”还有网友关注举报回复时限问题,认为“实名举报不能石沉大海,纪检部门应依法保障举报人的知情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据了解,邯郸市纪委监委此前曾多次通报基层干部虚报冒领、侵占集体资金的典型案例,彰显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决心。目前,事件仍在持续发酵,本报将进一步跟踪相关部门的调查进展。
来源:河南能源网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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