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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监督 保障精准规范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2024-04-1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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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省的督察意见反馈,并同步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获悉,该组全过程跟进第三轮第一批督察培训动员、下沉督察、反馈整改各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压责推动督察工作精准规范、问题整改全面彻底。

  “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中开展监督,是我们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总结对前两轮督察监督经验的基础上,对第三轮督察的监督更加突出政治性、协同性和保障性,推动更好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前期培训时,该组组长进行授课并作廉政提醒,要求本批次督察坚持更高政治站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督察方向不偏不虚不空。同时,通报了此前已查实的涉及少数督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求从严管理督察干部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规定,严格按照督察授权、规则和程序办事等。

  在督察进驻后,该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实地到5省的督察驻点开展嵌入式监督,并跟随督察组下沉到沿海防护林、黄河河道、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化学品生产企业等地共49处督察点,深入了解督察开展情况。“监督工作组查阅进驻后形成的资料,实地查看会议室、信访事项受理室、谈话室、生活驻地等场所,重点监督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展开督察、是否违规干预和插手地方正常工作、是否漠视群众利益诉求、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据介绍,本批次督察期间,该纪检监察组共召集座谈会5次,沟通约谈各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被督察省份有关负责人等50余人次、查阅资料50余份。结合监督发现问题,向驻在单位提出了对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的选择和决策程序应该进一步规范;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联动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加强督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注重督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对地方既督又导,推动地方增强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针对本批次督察反馈问题,目前相关省份正在抓紧整改整治、追究责任。截至去年1231日,针对党政领导干部已约谈623人、问责289人。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已将推动督察整改纳入对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的常态化监督内容,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其通过日常调度、现场盯办、抽查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是否压实主体责任,对反馈问题一抓到底;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对曝光典型案例是否大而化之、以停代治、表面整改;是否存在问责泛化、不精准等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与驻在单位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更好地发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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