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2|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姜琳)记者17日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培训机构办学,严禁以招生费等名义直接或变相买卖符合补贴条件的生源,以联合办学、培训合作等名义违规转包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与参训人员串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
通知提出,对不以就业创业为目的,为拼凑人数领取补贴组织开展的兴趣式、“滥竽充数”式培训的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移出培训机构目录。
对出现违规套补、造假骗补、冒领补贴、违规转包获利等情形的培训机构,各地人社部门要采取追回补贴资金、暂停招生、责令整改、移出目录、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责任等不同处理方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在职业技能评价方面,通知提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伪造报名资格、降低考试难度、伪造试卷、编造虚假资料、不考试就发证、滥发倒卖证书等行为,取消参评人员评价结果,追回相应补贴资金,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通知,人社部门将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和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发放等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和评估;此外还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靠训吃训、内外串通、套取骗补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编辑:杨晓]【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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