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中国长安网

万合法律网
Wanhe Legal Network Platform

何勇海|网红零食“学历造假”亟待监管打假

2023-12-27|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

    分享到: 
  • 二维码

|字体:

2023
12/27
1967次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手机查看
二维码

  如今,不少网红零食打着“农科院或农业大学研制”的旗号作为卖点。以一款被诸多零食博主推荐的“×××辣条”为例,博主们多称其为“××农业大学研发”或“××省农科院美食”,在网购平台也有不少店铺如此宣称,然而,上海市消保委在线上店铺下单这款零食,收到后发现其包装上并没有“农科院或农业大学研发”字样。为弄清楚这款零食的“学历真假”,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向相关农科院和农业大学发去查询函,两者均回函表示没有针对该产品“悉心研发”,商品宣传不属实,与生产商也没有授权关系。(12月7日央广网)

  

  随着生活条件改善及消费水平不断升级,人们对健康食品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与普通食品相比,傍上农科院、农业大学的食品,在网上的搜索与销量人气的确更高。这是基于消费者对农业技术普遍持信赖态度——在很多人眼里,农科院、农业大学研发或推荐的食品,有着产品原料专用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加工环节规模化、市场运营品牌化等特点,在整体上,比较符合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需求。

  

  然而,上海市消保委此次打假,无情揭开网红零食“学历造假”的伪装。像这类虚假宣传的食品并不少见。其实,今年4月,上海市消保委曾分别点名两款号称“农科院”“农业大学”研发或推荐的“高膳食纤维食品”,检测发现,营养成分实测值明显低于标签标示值,只是利用权威机构在“背书”。只不过,这次打假针对的是零食类产品。

  

  无论是零食类产品还是其他产品,有了好的标签傍身,原本很普通的价格就会往上涨。消费者花高价买到的食品,却未必真的名副其实,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欺骗,损害其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此外,“学历造假”的零食盛行,会损害科研院校的公信力,消减消费者对那些真正由科研院所研发的产品的信赖和认可,对普通食品也可能构成一种不正当竞争,妨碍市场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力气整治。各地相关部门应对虚假“攀附”农科院或农业大学的食品来一场打假行动,整治借农科院或农业大学名义开假店、打着“高科技”噱头卖产品的行为,这既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有利于优化食品市场发展环境。同时,各地农科院、农业大学也要珍惜品牌,为自己的声誉负责。对于确与自身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要严把质量关,不能为经济利益放松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甚至盲目搞联合研发、贴牌生产。当科研牌子沦为商家的欺世幌子,肯定会损害科学研究的公信力和可信度。无论与企业有无合作,发现虚假宣传时都要敢于维权、主动发声,既维护好自身权益,也对消费者和市场负责。对食品企业来说,与其花心思为商品搞“学历造假”“装点门面”,不如提高法治意识、质量意识,用货真价实的产品和服务真正博得消费者的青睐。

 责任编辑: 郝魁府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常用链接

万合法律网综合赋能平台-全国法律信息直通交互平台-中国法制资讯权威门户网站-24小时发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京ICP备2021035797号-1 公安部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602104177号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4029号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编号:ISC2022090188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4FWEK2F

官方网址:https://www.whflw.com

监督电话:15811032228 / 投稿邮箱:wanhefalv@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

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万合法律网微博

  • 关注万合法律网
  • 本站兼容IE6及以下版本浏览器,建议您采用1920x1080及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 Copyright © 2024 万合法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