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中国长安网

万合法律网
Wanhe Legal Network Platform

公告栏

推进档案信息全国联通和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

2024-06-11|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 二维码

|字体:

2024
06/11
10669次
来源:
人民网

手机查看
二维码

  “流动人口在不同城市就业,个人档案不知道存放在哪里了。”

  近日,有网友针对流动人员在不同城市就业的档案存放问题,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建议,希望构建全国统一的档案管理、迁移系统,减少就业和档案分离的问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档案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3665b0eac4961d7c4768948d4f3d9e93_MAIN171798331835235OVN0N872.png

  对此,国家档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此规定,流动人员在不同城市就业的,个人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部门存放,也可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关于构建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迁移系统这一问题,国家档案局回复称,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上线“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支持线上办理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接等高频服务。

  国家档案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进档案信息全国联通和档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努力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更好服务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

  出生医学证明是重要的民生档案,是人民群众的“人生第一档”。

  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上反映,近年来,出生医学证明所承载的社会功能不断增加,民众查阅需求也逐年增加。

3aa71e40646124975cce614371658a17_MAIN1717983352004GVTI1KPW3C.png

  为此,该网友提出,国家档案局可完成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接收工作,以及可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化档案的建议,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完整安全、长久保存和有效利用上了一道“安全锁”。

  国家档案局回复称,目前,一些地方已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对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规范化管理作出规定。例如,江苏等地探索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接收进综合档案馆保管,并提供查询利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管理进行研究,及时总结各地接收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和利用服务的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家档案局表示。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常用链接

万合法律网综合赋能平台-全国法律信息直通交互平台-中国法制资讯权威门户网站-24小时发布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京ICP备2021035797号-1 公安部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602104177号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4029号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编号:ISC2022090188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6MA04FWEK2F

官方网址:https://www.whflw.com

电话(传真):010 - 53685798 / 监督电话:15811032228

本站投稿邮箱:wanheflw@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

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 万合法律网微博

  • 关注万合法律网
  • 本站兼容IE6及以下版本浏览器,建议您采用1920x1080及以上分辨率访问本网站! Copyright © 2024 万合法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