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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保健品?钟南山电话里这样说……

2024-01-02|来源: “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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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消费者木木(化名)反映称,12月23日,他在某电商平台为家人选购膏药时,发现一些店铺的相关产品宣传图片中有钟南山、李兰娟等院士的照片,产品宣称可以治疗关节炎、皮肤病和糖尿病等多种疾病。

  图片来源:央广网

  根据木木提供的店铺名称和产品图,记者在其中两家商铺发现,多款产品展示图都是钟南山照片,甚至一张照片还附有“无效断子绝孙”字样。

  记者就此询问商家,一家商铺表示产品非钟南山代言,而另一家商铺客服人员则称,“这个是展示的,可以放心拍,不用管。”

图片来源:央广网

  27日,记者致电钟南山院士了解情况。钟南山表示,他从未为任何商家包括电商代言、推荐过任何产品。同时,他认为,违法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用途代言和推荐宣传,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他希望平台和商家能够尽快积极处理,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钟南山院士团队的委托律师表示,已向平台发送律师函,正在维权,平台向其表示正在处理,但尚未处理完。

  钟南山曾多次“被代言”

  其实,这并不是钟南山院士第一次“中招”。

  2021年4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的案例中涉及拉名人“背书”等刻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商场在无法证明钟南山院士曾发表相关言论的情况下,在牛奶销售区摆放的标示中设有“听钟南山院士的话,喝奶!增强免疫力!”等内容,并制作钟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广告立牌和宣传单张。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0000元。

  据人民网消息,2012年,钟南山院士就莫名其妙地成为“紫茶颗粒”的代言人。2013年,一则广告更让钟南山院士气愤不已:多家报纸同时刊登广告,说由他领衔100多名中科院院士研制出咳喘专用药“克咳圣方”。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推销产品

  侵害肖像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推销产品,作虚假推荐或证明,侵害了他人肖像权,也易导致消费者信以为真,同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民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破坏了企业诚信和公平的竞争秩序。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陈音江说,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通常会考虑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上述案例中,商家未经本人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别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并作为网站页面宣传或展示销售产品,属典型的侵犯肖像权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受害人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商家所售卖的产品多为保健品。记者咨询产品效果,部分电商客服人员表示这些产品是保健品并非药品,但可以治疗一些常见病,“效果很好”。

图片来源:央广网

  陈音江表示,保健品不能宣传具有治疗功效、也不能使用误导性语言让消费者误以为有治疗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他还表示,对于发布上述信息的商家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平台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平台和商家也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监管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平台和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也可依据相应法律追究平台责任。

责任编辑: 闫丹丹

【责任编辑:万合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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